三严禁,四不准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5-29 12:01:51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“三严禁”: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、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;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、户籍、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;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,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。 “四不准”: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
用户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